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号)文件,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现转发该通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学习,相关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暑期研修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教师需要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学习,超过时间将不能再学习。
二、学习对象
全体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
三、学习内容
通识与分学段结合。通识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学习教育、数据素养提升、科学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分学段内容中针对高等教育聚焦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专题资源。
四、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www.smartedu.cn)进入“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期、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完成研修任务后可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教师2023年6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得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五、相关说明
请学院教学秘书于2023年9月4日前将收集的学习证书报至教务处。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教职工培养发展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