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是申报高校教师及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请各单位务必督促做好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免影响年度职称申报。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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