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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职工培养发展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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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3-01-01

学院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文件,在2022年度暑期研修的基础上,继续组织教师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转发该通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学习,相关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2月2日-2023年2月28日

二、学习对象

    全体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

三、学习内容

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共有5门课程,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教师可以按需选学。其中“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于2022年12月2日开放学习,其他4门课程于2023年1月5日开放学习。

四、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学习证书

2023年3月1日后,教师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相关说明

请学院教学秘书于202333日前将收集的学习证书报至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