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21-07-02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申请2021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且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具体测试名单见附件。
二、测试主要内容
(一)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
(二)拟任教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
(三)理解把握拟任教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能力,分析教学大纲及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实验指导(实习、实践)、进行教学效果测评的能力,选择教学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思维能力。
三、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为面试和试讲相结合。
四、测试安排
(一)本次测试分为4个学科组,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教案(纸质版,一式五份)及试讲PPT课件电子版,试讲内容需与本人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任教学科相关。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组别 | 时间 | 地点 |
第一组 | 7月7日周三上午9:00 | 新芜A1N102 |
第二组 | 新芜A1N104 | |
第三组 | 新芜A1N106 | |
第四组 | 新芜A1N202 |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1年7月2日